好撒玛利亚人法
First Aid & CPR Massachusetts
好撒玛利亚人:同情与保护
出自《圣经》(路加福音10:25-37)的好撒玛利亚人寓言讲述了一位被丢下等死的旅行者如何被一位陌生人所救,那人照料他并悉心看护。超越其宗教背景,它传递了一个普世信息:以同情与利他之心,帮助身处危难他人的道德义务。
受这一原则的启发,世界各地颁布了许多所谓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保护那些在紧急情况下善意施以援手的人免受法律追究。然而,这种保护的具体范围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以下是适用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
无法定施救义务
自动体外除颤器保护
法律保护
马萨诸塞州通过 M.G.L. c. 112 § 12V 保护好撒玛利亚人,该条款涵盖任何出于善意且无偿尝试提供紧急救护——心肺复苏、除颤、急救——的人,并由 c. 231 § 85N 加以补充,适用于医生、牙医、护士和急救医务人员。AED 的使用由 c. 112 § 12V½ 规范,其免责保护设备的所有者、使用者和医疗主管。在任何情况下,只有在重大过失或故意或恣意的不当行为面前,该保护才会失效,前提是当事人出于善意行事且不期望获得报酬。
没有义务行动,但有充分理由这样做
在马萨诸塞州,法律并不强制任何旁观者施以援手:救助始终是一种选择,而非法律义务。但这一选择受到明确保护的护佑——须出于善意、无偿、AED 的使用亦在覆盖之列——从而使人不致因惧怕后果而放弃施救。对诉讼的恐惧,不应比“采取行动即站在法律正确一方”的笃定更为沉重。
为什么培训至关重要
心脏骤停仅留下短短几分钟,此后生还的希望便急转直下;这几分钟属于在场的人。在马萨诸塞州,无论是稠密的城市还是沿海社区,接受心肺复苏和急救培训,意味着学会迅速而准确地行动:有效的胸外按压、毫不犹豫地使用 AED、稳妥地照护直至救援到来。这份本领并非只惠及陌生人——它首先守护的是你所爱的人。去接受培训吧,让改变结局的力量始终触手可及。